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
试点工作的通知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部署,解决失能老年人洗浴实际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在全市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愿申请、基础普惠原则,以服务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助浴需求为重点,引入专业助浴服务机构,采取定点助浴、流动车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开展10000人次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
二、助浴主题
关爱老人,“浴”见美好
三、助浴对象
长期居住在南宁,年满60周岁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及年满80周岁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列为实施对象,助浴服务试点总人次为10000人次。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具体包含以下三类人群:
1.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
3.根据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确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的老年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50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83元/月可纳入实施对象)。
(二)失能、部分失能是指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
(gb/t42195-202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或本地相关标准确定的身体轻度失能及以上。
四、助浴服务范围
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街道。
五、助浴服务次数
(一)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助浴对象的,在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6次的免费助浴服务。
(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助浴对象的,在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免费助浴服务。如使用完免费助浴服务次数仍有助浴需求的,可自费购买助浴服务。
(三)其余有助浴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可自费购买助浴服务。
六、助浴服务方式
采取流动车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每次助浴服务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七、助浴提供主体
由市民政局集中采购专业助浴机构,以购买服务方式为助浴对象提供助浴服务。
八、服务申请规则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有助浴需求的老年人可委托家属、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可以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进行申请。申请分为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两个通道,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将排名1000名以内的人员列入免费助浴服务名单,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将2000名以内的人员列入免费助浴服务名单。两个通道按照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进入服务名单,每人仅可选择一个通道进行申请,不可重复申请。如任一通道申请人数不足的,可将免费名额助浴服务调剂到另一通道。
申请成功后,服务对象应于60天内预约助浴服务,并按照预约时间完成助浴。有以下情况的,将自动退出服务名单,同时不再接受服务申请:1.申请信息不属实;2.申请成功后,超过60天未预约助浴服务;3.预约成功后,两次未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助浴;4.身体状况不适宜开展助浴;5.其他不适合开展助浴服务情形。任一通道有退出服务对象名单的,将按申请服务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九、所需资金及来源
全年目标助浴服务10000人次,预算资金250万元,所需资金从自治区福彩公益金中列支。
十、助浴流程
(一)预约:列入助浴服务名单的老年人家属或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提前将助浴需求报南宁数字民政平台,或助浴机构主动联系服务对象并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做好预约安排、登记。
(二)服务:助浴机构按照助浴服务相关标准开展服务,对助浴安全负责,应购买相关保险。对洗浴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或使用专门助浴快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三)回访评价:服务机构应在开展服务后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实时掌握助浴工作的服务满意度。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位服务对象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便于跟踪服务质量。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城区、开发区开展助浴试点工作。
组 长:唐小若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家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党组成员
成 员:舒晓明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陈宇锋 兴宁区民政局局长
甘焕浩 青秀区民政局局长
黄冈兵 江南区民政局局长
韦启电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谢道博 良庆区民政局局长
胡茂松 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陈学翔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养老服务科,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协调助浴服务的日常工作。
十二、责任分工
(一)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助浴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做好专业助浴机构采购、日常服务监管、资金结算等工作。
(二)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助浴服务对象摸排、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及服务投诉处理等。
(三)各街道办组织做好本辖区助浴服务对象摸排、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及服务投诉处理等。
(四)各社区(村)协助做好本辖区助浴服务对象摸排、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及服务投诉处理等,协调小区物业(机构)为助浴机构提供助浴车洗浴停车点、接入水电和排污处理等工作。
十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助浴服务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协同。市、城区民政部门、街道办、社区(村)等各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对接和谐同配合,共同推动助浴服务试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是一项养老服务创新工作,要多策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等,通过一系列有声势、富有成效的宣传,让老年人助浴服务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文件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 月 日。
(二)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民政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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