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民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一是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民政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2022年制定了《南宁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制度》《南宁市民政局采购管理制度》《南宁市民政局人事管理制度》《南宁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中共南宁市民政局党组“一把手”廉政家访工作制度》《南宁市民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严格规范了局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都经会议集中研究讨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依法定程序作出决策。2022年出台了《南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9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了《关于开展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通知》等7份规范性文件。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累计参与项目洽谈、个案咨询、委托代办等涉法事务10余(件)次,重大事项、合同等合法性审查100余(件)次,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三是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上线“南宁数字民政”,开辟普法新途径,该平台整合43项便民应用服务,实现婚姻登记预约、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等多项民政业务在线查询办理。2022年8月,印发《关于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电子证照服务的通告》,在全区率先开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身份识别电子证照,进一步提升便捷度,更好履行民政部门法定职能。
(二)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南宁市民政局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充实了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分工,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养老、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年内开展行政执法活动8次,有效提升了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100余人(次)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培训、16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加强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先后联合市卫健、工信、市场监管、住建、消防救援、纪检等部门,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燃气、房屋、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和廉洁自律等7类问题开展检查工作,累计检查次数10次,出动检查人员204人次,共计检查养老机构389个。加强执法监督,2022年对南宁市米粉质量管理协会、南宁市蜂业协会等2家社会组织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公正文明地履行了民政执法职责。三是规范村(居)民委员会七项清单。根据市委依法规范基层社会治理统一部署,2022年组织制定七项清单推动基层治理减负增效,共梳理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事项42项、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44项、依法协助政务服务事项18项、出具证明事项4项、服务场所挂牌共3类36项,并明确9项减负措施和8类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市人民检察院督办事项。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25件,办结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监督通知1份,满意度100%。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履行职能,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期间,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0件、12345热线工单177件、政民互动平台60件、诉讼案件1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及大规模上访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余条,解读信息发布4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6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7项,实现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项,年度办理546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干部培训会等时机,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年内在局党组会议上开展专题学法3次。二是落实单位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培训10余次,局系统参加国家学法用法考试735人次,通过率100%。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的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并公布年度单位落实普法责任任务措施清单。年内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3次,承办了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的2022年广西·南宁“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民政领域的政策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知晓率。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按要求向市依法治市委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工作情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情况,于每年3月1日前向市政府及自治区民政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2022年,通过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录用2名法务工作人员。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民政系统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相对不足等问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职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重点部署推进“一老一小”等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整体质效,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殡葬等全生命周期服务优质共享,持续推出一批政策、制度、机制,努力提供南宁经验。深入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建设南宁数字民政信息中心,实现民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数据分析研判“一屏统览”、民政服务供给“一键直达”。
(二)加强立法创制,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民政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区划地名、社会救助、殡葬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决策风险,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规范行政执法,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规范执法意识。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法治培训常态化。利用“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南宁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