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之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在法治民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二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落实单位学法制度,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上开展专题学法,组织开展局系统各类法治教育培训10余次,757人次参加2023年国家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并公布年度单位落实普法责任任务措施清单。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民政领域的政策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体要求,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年内共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培训研讨2场次,组织党建业务专题培训2次,局班子成员开展主题党课5场次。
(二)依法履行职能,提高依法治理效能。一是规范慈善募捐,推动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大力宣传贯彻《慈善法》,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在全区率先设立村(社区)发展慈善基金,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募集基金,为社区导入社会化资源,用于支持社区建设项目。共有43个社区(村)与南宁市慈善总会签约设立社区发展慈善基金,1个乡镇签约设立乡村振兴发展慈善基金,累计筹募资金7.57万元。二是完善“南宁数字民政”,发挥信息技术在民政领域的作用。聚焦群众高频民生需求,通过系统整合、数据集成、便民应用,构建“南宁数字民政”智能化民政服务平台,推进民政服务事项在“南宁数字民政”线上“能办尽办”“24小时不打烊”,上线1年以来群众线上查询办理超过60万人次。整合业务专题数据库8个,其中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实现与公安等16个部门推进数据共享条目达9568万多条。包含行政确认事项等在内59项民政服务应用“一键直达”,信息化助力法治民政发展。三是加强服务标准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突出试点示范,抓好标准研制,2023年编制发布团体标准6项。其中,孤残儿童抚育标准化试点被纳入第九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南宁市救助管理站以入选全区市级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落实广西标准《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在站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健全救助网络、能力建设、甄别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五位一体”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2023年,全市街面劝导救助4194人次,救助总量7045人次,提供医疗救治346人次,寻亲成功220人,帮助返乡共1707人次,救助、护送返乡、成功寻亲、医疗救治人次四项排名全区第一。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决策公信力。一是规范决策制定流程。出台《南宁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流程》《南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由3名公职律师及5名聘请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构建“公职律师 法律顾问”的决策审核体系。2023年,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专业优势,针对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疑难信访件等出具法律意见,服务达100余件(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抓政策创制。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南宁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推动《南宁市地名管理规定》规章立法调研项目,制定出台《南宁市公益性养老床位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等9份规范性文件,破解我市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3.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一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养老、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年内开展行政执法活动2次。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做好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按自治区和南宁市要求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南宁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南宁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2023年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续职)线上培训及考试,按时组织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合格率100%。通过培训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一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31件,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余条,解读信息发布4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6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7项,实现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项,年度办件546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维护司法权威。组织学习《关于落实行政复议前置情形救济途径告知工作的通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按要求向市依法治市委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工作情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情况,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市政府及自治区民政厅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修订《中共南宁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执行力。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但还存在部分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强、民政系统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建设暖心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高效民政、安全民政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立法创制,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民政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决策风险,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规范行政执法,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规范执法意识。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法治培训常态化。持续开展“八五”普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切实提升普法成效,增进人民福祉。
南宁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